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(福建)分院有限公司决定将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(福建)分院有限公司海西分院14号厂房道路、仓库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,有关事宜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.1工程建设地点: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园开发区创新东路180号;
1.2工程建设规模: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(福建)分院有限公司14号厂房道路、仓库建设项目。
二、招标范围(1)工程类别:建筑基础工程;
(2)招标类型:施工总承包;
(3)招标范围和内容: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(福建)分院有限公司海西分院14号厂房道路、仓库建设项目(面积约2500平方米)。包括仓库主体的钢构件材料、制作及安装,地面硬化(C30,25cm)及排水工程,约600平方米简易库房搭盖含地面硬化(含方案费及设计费)。
(4)施工要求:详见工程方案及方案清单。
(5)工期要求:30天。
三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:即日起至2025 年 05月20日下午 15: 00 (北京时间)止。
四、投标截止时间: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 05月20日下午15:00(北京时间)之前提交到 本公司 ,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。
五、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,请在2025 年 05月20日下午15:00时前,以书面、传真及邮件的方式与项目经办人联系,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者视为对本工程所涉及全部内容无问题,逾期不予答复。
六、投标保证金:20,0000.00元,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。(转入时间截止至2025 年 05月20日下午 15: 00 )。
收款信息: 账户名称: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(福建)分院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沙县支行
银行账号:13840101040017600
声明:在评标结束后,无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,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,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且履行合同后,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。
七、收件地址: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园开发区创新东路413号
收件人:邓晓清 电话: 13950966034
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(福建)分院有限公司
日 期:2025年 05 月 14日